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外貿高質量發展的工作要求,加快培育國際競爭新優勢,推進國內國際雙循環,培育和壯大外貿發展隊伍,推動浙江省外貿高質量發展邁出新步伐,特制定本行動計劃。
圖源:浙江省人民政府網站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有關推進“十四五”外貿高質量發展決策部署,扎實做好“六穩”“六保”工作,以構建外貿新發展格局為主題,以發展和壯大外貿進出口隊伍為主線,積極培育新外貿主體,持續增強外貿中堅力量,發展國際貿易總部企業,全力挖掘外貿新增長點,為全省打造國內國際雙循環戰略樞紐,高質量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提供動力支持。
發展目標
發揮外貿主體培育在構建新發展格局、推進外貿高質量發展中的強基固本作用,通過政策引導、梯隊培訓、營商環境優化、加大金融支持等方式,力爭到2025年底,新增有外貿實績的企業2萬家,新增年進出口額1000萬美元以上的外貿企業2000家,新增年進出口額1億美元以上外貿龍頭企業200家。全省外貿企業主體規模持續壯大,國際競爭優勢進一步凸現,全省外貿主體隊伍建設再上新臺階。
工作舉措
(一)推進企業實現外貿“零”突破
1.挖掘未開展外貿業務企業出口潛力。推進企業開展備案登記,指導各地商務部門每年聯合發改、經信、市場監管等部門對未開展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的所有制造業企業、批發零售企業、電商企業、專業市場重點企業、商戶開展外貿業務意向排摸。對有意向開展外貿業務的企業,點對點、分批次鼓勵企業開展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對已開展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但近三年無進出口實績外貿企業和外資企業開展全面排摸和梳理,了解企業未開展外貿進出口業務的原因和存在的問題、困難。對有進出口潛力或通過省外代理出口的企業理出清單,制定一對一幫扶方案和措施,引導企業開展自營進出口業務,實現外貿業務回歸。
2.鼓勵內外貿一體化融合發展。支持各地搭建平臺,支持以內銷為主商品市場、生產企業加強與跨境電商平臺及專業服務商、境外商協會對接、抱團參加線上線下國際展會等方式開拓國際市場,加快轉型步伐。進一步降低門檻,積極推動國內國際標準轉化和國內國際質量認證結果互認,鼓勵第三方認證機構國際化發展。支持發展同線同標同質產品,擴大適用范圍至一般消費品、工業品等領域。推動有實力外貿企業多渠道拓展內銷市場,引導更多國內采購商積極采購出口轉內銷優質產品。幫助企業深度融入國際產業鏈、價值鏈、供應鏈,更好統籌利用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增強外貿企業發展后勁和抵御市場風險能力。
3. 提升出口產品本地化比例。搭建對接交流平臺,引導和鼓勵流通型出口龍頭企業與本地制造業企業開展深度對接,提高采購本地出口產品比重。鼓勵尚未進入國際市場的浙江制造產品開展出口業務。積極推動二手車出口和自貿試驗區內保稅區外保稅維修工作,促進外貿創新發展。
4. 引導國內企業拓展跨境電商業務。積極支持傳統外貿企業、重點電商企業、內貿企業、制造業企業拓展業務范圍,利用搜索引擎、電商平臺、社交媒體、自建網站等線上渠道發展跨境電商業務、拓展境外終端市場。重點對省出口名牌企業逐一進行排摸,推動有條件的企業發展跨境電商業務,對已開展跨境電商業務的,支持自建獨立站,加快培育一批傳統外貿與跨境電商新業態相互融合,平臺拓展與自建獨立站等多渠道組合的新型外貿主體。
5. 發展壯大市場采購貿易主體。充分發揮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地區優勢和集聚效應,加大宣傳和支持力度,加快創新步伐,引導市場主體積極參與市場采購貿易,擴大市場采購貿易主體規模,探索發展“市場采購+跨境電商”“市場采購+海外倉”“市場采購+義新歐班列”和“市場采購+外貿綜合服務平臺”等新型貿易方式,不斷壯大市場采購主體規模,帶動外貿出口。
6. 培育發展外貿進口企業。積極實施擴大進口戰略,加大進口政策支持,鼓勵企業開展進口貿易,引導進口創新示范區及重點進口平臺創新發展,擇優實施一批高質量發展項目。發展進口貿易供應鏈服務企業,重點培育為中小微進口企業提供進口清關、保險、外匯、倉儲、融資等“一條龍”服務的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清關公司,打造一批進口貿易供應鏈服務平臺。優化跨境電商零售商品進口清單、擴大進口類別,做大跨境電商零售進口規模。鼓勵各地出臺進口促進政策,積極培育壯大進口貿易主體,擴大中東歐商品進口。
7. 加大外向型企業招引力度。各地結合主導產業、發展重點等,通過組織召開外貿型企業招商會,推介會等,進一步加大對外貿型企業,特別是加強對出口型外資企業、制造業企業的招引力度。充分發揮北京、上海及其他駐外招商機構作用、招引及培育一批國際高端品牌配套企業。發揮浙商優勢,把在省外的優秀外貿制造業企業招引回浙,實現浙商外貿回歸。同時將外貿企業的招引情況列入各地招商引資考核任務及主體培育考核的重要內容,增強外貿發展后勁。
(二)推進小微外貿企業上規升級
8. 引導外貿企業線上線下融合拓市。大力實施“浙貨行天下”工程,發揮展會拓市場主抓手作用,整合我省駐外商協會、知名展會公司、跨境電商、直播電商等優勢展會資源,創新辦展參展模式,拓寬線上參展渠道,大力發展數字化營銷。探索國內國際展、跨境線上線下融合辦展、境外代參展等新模式。鼓勵各地加大參展政策支持,減輕企業負擔,增強企業參展拓市信心。
9. 發展和培育“專精特新”外貿企業。鼓勵外貿企業培育自主出口品牌、加大研發投入和技術創新力度,探索將企業外貿高質量發展指標納入“專精特新”企業認定指標體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發展和培育一批工藝技術精深,產品、技術和服務具有創新性、先進性、特色化和品牌化,有較高技術含量,較高的附加值和顯著的經濟、社會效益的外貿企業,推進外貿企業高質量創新發展。
10. 支持海外倉企業發展。鼓勵引導重點外貿企業合理布局、發展建設海外倉。培育一批在信息化建設、智能化發展、多元化服務、本地化經營方面特色鮮明的代表性海外倉。加大海外智慧物流平臺(海外倉服務在線)推廣應用力度,進一步完善平臺功能和服務,構建覆蓋全球、協同發展的新型外貿數字物流服務網絡,打造優化國際供應鏈布局的智慧載體,切實幫助外貿企業解決物流痛點,助力外貿企業轉型發展。
11. 加強外貿人才隊伍梯隊建設。實施招才引智計劃,鼓勵各地將外貿人才納入人才招引考核體系。支持省內相關普通高校、職業院校加強國際貿易相關學科專業建設,加強對報關、跟單、物流、營銷等外貿領域實用型人才培養。各地商務、人社部門要以外貿崗位所需的職業技能和素質為導向,積極組織轄區內外貿企業開展外貿技能相關的脫產、脫崗培訓,幫助外貿人員熟練掌握外貿技能,進一步擴大外貿人才專業隊伍。
12. 引導外貿企業數字化轉型。鼓勵生產型外貿企業應用數字化技術手段轉變業務模式、組織架構、運營流程和管理體系,提升與生產制造、研發協同水平,提高市場反應、開拓能力。鼓勵工貿一體企業加快開展智能化、個性化生產,形成大數據支撐、網絡化共享、智能化協作的外貿產業鏈供應鏈體系。鼓勵流通型外貿企業建立客戶訂單數據庫,實現營銷數據、客戶行為軌跡、銷售數據等的歸集,實現訂單精細化運營。
(三)培育國際貿易總部企業
13. 建立重點外貿企業“直通車”制度。對年進出口額1億美元以上重點企業納入省級外貿重點聯系企業庫,建立外貿“直通車”制度,對納入的企業,會同相關部門開辟綠色通道,出臺相應的優于一般企業的便利化措施和服務,通過定人定責,定期走訪,及時掌握和解決企業在從事進出口業務過程中碰到的問題和困難,進一步優化外貿主體發展環境。
14. 推廣企業集團加工貿易監管新模式。順應加工貿易企業發展需求,引導和鼓勵省內總部企業開展企業集團加工貿易監管模式,以“企業集團”為單元,以信息化系統為載體,對企業集團加工貿易業務實施整體監管新模式,從而實現同一集團內加工貿易企業間生產要素的自由流通和資源共享,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幫助企業借助加工貿易保稅制度更好地面對國際國內市場,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15. 支持外貿龍頭企業“品牌出海”。支持外貿龍頭企業在穩定歐美傳統市場的基礎上,通過國際產能合作、擴展境外營銷網絡,開展商標國際注冊,收購國際品牌,開展自主品牌宣傳推廣,支持在各國成立中國品牌促進組織和跨境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發展擴大自主出口品牌出口規模,打造具有影響力的區域國際品牌,搶占以“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為重點的新興市場,實現企業由傳統的貼牌加工為主向自主品牌出口為主的轉型發展。支持為外貿龍頭企業申請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時提供中英文對照整理、全程一對一對接服務,充分依托浙江知識產權在線“網上辦、掌上辦、寄遞辦、預約辦”等有效手段,方便申請人足不出戶辦理商標申請相關業務。
16. 鼓勵發展國際貿易總部經濟。各級商務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對轄區內引進的世界500強企業、外貿龍頭企業、總部型企業開展排摸調查,了解企業進出口實績及國際營銷總部所在地,分類制定推進計劃和方案。鼓勵世界500強企業通過設立國際營銷總部、物流中心、結算中心等功能性機構,在我省扎根發展。引導外貿龍頭企業和總部型企業將外貿業務歸集總部運營,發展壯大國際貿易總部企業,提升企業國際化經營能力。
17. 加強國際營銷體系建設。鼓勵和支持外貿龍頭企業以合作、自建等方式,在“一帶一路”沿線等重點市場建立營銷網絡和服務保障體系,開展倉儲、展示、接單簽約、批發、零售及售后服務。開展國際營銷公共服務平臺培育工作,鼓勵和推動汽車等行業品牌龍頭企業建設國際營銷服務網點,開展售后云服務、備品備件保障、遠端診斷檢測維修等服務。
保障措施
(一)強化政策支撐
18. 出臺外貿主體培育政策。建立外貿主體培育政策與產業政策、金融政策、財政政策協調機制。統籌用好中央外經貿資金和省商務促進專項資金,加大對外貿主體培育的支持力度。支持各市、縣(市、區)出臺疊加和配套外貿主體培育政策,激發主體活力,優化外貿主體培育政策環境,鼓勵企業做大做強外貿業務。
19. 推進外貿主體培育平臺建設。鼓勵各地以培育新外貿主體為目標,利用現有各類創業孵化基地、眾創空間、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行業協會、跨境電商平臺等各類資源,加強外貿主體培育平臺建設。建立培育外貿主體平臺的長效機制,鼓勵各平臺通過開展外貿全流程培訓、“一對一”業務指導、通關代理服務等,幫助企業實現外貿業務零突破。
20. 加大出口信用保險支持。鼓勵各地進一步擴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險政府統保平臺保障范圍,爭取盡快實現出口額在500萬美元以下企業全覆蓋。進一步優化短期出口信用保險承保和理賠條件,鼓勵政策性保險機構發揮行業“領頭羊”作用,商業保險公司做好良性互補,適當提高風險容忍度,加大對出運前風險的保障力度,進一步降低保險費率,持續擴大短期出口保險的承保規模和覆蓋面,提升外貿企業風險防范能力。鼓勵各地進一步提高出口信用保險補助比例,放寬享受出口信用保險補助政策門檻,不得設置附加條件,充分發揮出口信用保險拓市場、防風險作用。
21. 加大對外貿企業金融支持。引導銀行結合外貿企業需求創新保單融資等產品,聯合各金融機構探索建立統一的“浙貿貸”融資服務平臺,充分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作用,為單戶融資金額不超過人民幣1000萬元的外貿小微企業提供融資增信支持。建立外貿企業金融“白名單”制度,對年進出口額規模在1000萬美元以上資信良好的外貿企業,爭取2025年在外貿領域整體投放規模較2021年提升20%。推廣浙江省金融綜合服務平臺、跨境金融區塊鏈服務平臺等運用,進一步擴大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融資、應收賬款融資規模,探索進口融資新模式,加大匯率避險服務指導力度,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支持小微企業匯率避險政策落地。鼓勵銀行有針對性開展遠期結售匯業務,提升外貿企業應對匯率風險能力。加快推進人民幣在跨境貿易和投資中的使用,推動更多外貿企業開展跨境融資業務,降低融資成本。
(二)優化營商環境
22. 開展外貿業務差別化培訓。鼓勵各地出臺外貿企業培訓工作計劃,依托外貿主體培育平臺建立常態化外貿培育機制,設立外貿企業培訓專家庫,聘請專業人員和導師,針對外貿企業起步、發展、壯大不同階段及管理、業務、生產、跟單四大崗位,以及RCEP等國際自貿協定規則應用等,開展外貿企業精細化、差別化、個性化巡回宣講培訓,幫助外貿企業相關人員及時掌握相關外貿技能和知識,實現外貿業務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大到強的突破。
23. 深化外貿“放管服”改革。對標國際先進規則優化營商環境,加強部門間外貿管理的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全力。推動加大AEO企業培育力度,深入推廣進出口貨物“提前申報”“兩步申報”“兩段準入”“先放后檢”、多元化稅收擔保、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退貨中心倉等海關監管改革新措施,優化通關流程,穩固整體通關時間壓縮成效在合理區間。積極爭取進出口貿易、自貿區貿易準入等方面先行先試,持續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全力保障產業鏈、供應鏈、物流鏈穩定。
24. 提升企業國際貿易摩擦應對能力。深化浙江貿易救濟“1234”工程,以“457”工作機制推進國家多主體協同應對貿易摩擦綜合試驗區先行先試工作,鼓勵指導外貿企業妥善應對貿易摩擦案件,維護自身權益。充分發揮“浙”里有“援”法律服務系列活動和全省外貿預警網絡作用,提高企業應對和防范貿易風險意識和能力。注重運用貿易救濟調查,切實維護產業安全。開展具有浙江特色的貿易調整援助制度建設,助力穩定產業鏈和供應鏈。加強貿易政策合規和企業合規建設,加快實施企業外經貿合規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培育百家合規先行企業,提升合規競爭力。
25. 搭建國際經濟交流合作平臺。開展對外貿易暢通行動,充分發揮我省駐外經貿代表機構、境外商協會、海外僑商在貿易促進、信息交流、應對摩擦等方面作用,推進完善與各國友好省州合作機制建設,豐富合作層次,促進產業對接、貿易對接。支持各地和重點外貿企業與伙伴國深度合作,培育國際合作集群,幫助外貿企業與國際組織、商協會、采購商搭建外貿產業對接會、商務洽談會等貿易交流平臺,鞏固和增進我省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為主貿易伙伴經貿合作。支持企業開展商標和專利的國外注冊保護,進入國際技術聯盟、標準論壇及專利聯盟,參與國際技術標準制定和國內技術標準海外推廣,獲得相關的安全、環保等方面的認證。
供稿:對外貿易管理處
來源:浙江商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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